为进一步清理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梳理了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形成了《自治区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自治区本级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清单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现请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
二、征集方式
电子信件发送至邮箱:dzzwc@xj.gov.cn,来信请注明“《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1.自治区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2.自治区本级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
2026年11月5日
新公网安备65010202001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