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政务服务模式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反馈结果的说明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9月4日至9月14日,在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征求〈自治区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政务服务模式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中明确意见反馈渠道(电子邮箱)。征求意见期满,我局对电子邮箱反馈信息全面核查,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书面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
2026年10月16日
关于《自治区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政务服务模式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反馈结果的说明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9月4日至9月14日,在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征求〈自治区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政务服务模式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中明确意见反馈渠道(电子邮箱)。征求意见期满,我局对电子邮箱反馈信息全面核查,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书面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
2026年10月16日